設定學雜費
執行前請先確定各系的繳費標準是否正確.
帳號,僑保費,新生第一學期僑保費,外籍生僑保費,平安保險費, 住宿保證金, 語言實習費, 電腦使用費, 住宿費,住宿保證金等費用的內定值,
設定於Cashier.ncnu.txt, 請每年通知計中依據當年度的收費標準加以設定. 也可於此程式執行時於畫面上修改.
大學部延畢生暫不收學雜費, 於繳交學分費時再做判斷.
減免規則
- 身心障礙碩士在職專班可減免數額為「比照日間部相同學院之學士班學雜費收費標準」乘以「各類減免身分類別減免比例」
- 重度身心障礙 學雜費全免
- 中度身心障礙 -7/10
- 輕度身心障礙 -4/10
- 因公撫恤 全免
- 因病撫恤 -1/2
- 撫恤期滿減固定數額. 學費減不夠的部份, 可以用在雜費上
- 原住民子女減固定數額. 學費減不夠的部份, 可以用在雜費上
- 低收入戶子女減固定數額. 學費減不夠的部份, 可以用在雜費上
- 現役軍人子女, 學費打7折. 研究生以(學雜費基數+學分費)的70%為學費, 因此學雜費基數和學分費都打79折
- 收入40萬以下第二學期減免7000
- 收入60萬以下第二學期減免5000
- 特殊境遇婦女,打七折